人生就是博官网

新闻资讯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一连
颁布功夫:2024-01-03 15:11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一连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 ,北京市规划和天然资源委 ,新疆出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有关中央企业:
  为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一连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关于深入“证照分离”鼎新进一步引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缔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企业可在资  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工程勘测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一样专业乙级资质证书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一样专业二级资质证书 ,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缔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 ,逾期自作为废。获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 ,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按有关资质治理划定和资质尺度申请一连。
       二、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 ,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 ,企业申请一连时 ,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一连5年   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 ,暂不合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企业应在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届满前 ,按有关资质治理划定   和资质尺度申请一连 ,经核查合格的宣告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一连的 ,逾期自作为废。

  附件:已取缔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28日            


 。ù思自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附件下载:已取缔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
?
【网站地图】